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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法院“五个必须”保护未成年嫌犯

发布时间2008年8月26日  来源:鲤城区妇联  阅读4012次

鲤城区法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要求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特殊司法保护。即在实践中认真坚持“五个必须”:必须仔细核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户籍资料;必须调查清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无帮教条件;必须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必须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提讯教育;必须跟踪案件进程,向公安机关宣传“慎捕”执法思想。同时,区法院还提出“四不”原则,即不着制服,不开警车,不在公共场所讯问,一般不中断在校学生涉嫌犯罪后的学业,充分体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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