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条件

泉州市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发布时间2014年6月9日  来源:泉州市妇联  阅读18359次

1、原则上应为18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

5、荣获过县级以上(含县级)荣誉称号。

6、市级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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