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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巾帼示范村”、“巾帼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受到省验收组的充分肯定

发布时间2009年7月28日  来源:泉州市妇联  阅读438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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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17日,以省海洋与渔业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曹修纲为组长、省委农办农科教处副调研员赵辉和省水利厅农水处主任科员林文玉为成员的省“巾帼示范村”和“巾帼示范基地”创建工作验收组到我市进行考核验收。

在泉期间,验收组随机抽洛江、南安、惠安及永春四个县(市、区)为验收单位,并在泉州市妇联副主席柳瑞榕、发展部部长杨文忠的陪同下对我市申报的5省“巾帼示范村”和3个“巾帼示范基地”候选单位进行检查。每到一处,验收组都认真听取各村妇代会主任汇报情况,并仔细查看资料、察看现场,还就有关问题随机进行了提问。

经过三天紧张有序的验收考核,验收组对我市的“巾帼示范村”和“巾帼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的创建工作,深入扎实、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所到县(市、区)、乡镇、村领导重视支持创建工作,确保人力、物力、财力三到位;材料完整,体现平常工作的连贯、有序。二是创建工作规范。“巾帼示范村”和“巾帼示范基地”的各项创建目标均能达到相关的要求,特别是女性进村“两委”、计划生育、家园清洁行动等方面工作尤其突出;三是妇女作用明显。“巾帼示范村”和“巾帼示范基地”的创建过程中,涌现出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农村技术能手,在带领妇女姐妹发展经济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创建成效突出。所验收的示范村、示范基地,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妇女精神面貌积极向上、村容村貌整洁、广大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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