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

家教伴成长 爱润泉家福 | 家庭教育大家谈②:为家长赋能,让家庭教育更有力量

发布时间2022年5月11日  来源:泉州市妇联  阅读5285次

今年是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也是福建省第二个家庭教育宣传周。市妇联以“家教伴成长 爱润泉家福”为主题,开展2022年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组织基层妇联干部、家庭教育研究会会员、家庭教育老师观看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启动仪式,邀请致力于泉州市家庭教育事业的各界人士谈感悟、聊感想。


昨天,我们邀请了

泉州市家庭教育研究会会长、副会长,

跟大家分享他们的见解与感想。

今天,我们邀请到

五位在家庭教育工作一线的老师

让我们一起听听她们怎么说吧


《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以来,我市在各级妇联及相关部门的引领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解读、宣传活动,不少家长因此而明白了带娃也是“有法可依”必须“依法带娃”。家庭教育是孩子人生正确三观形成的起点。特别是对于学前幼儿来说,早期童年的经历会在生命中留下印记,在人的一生中,孩童时期比任何一个时期都更为重要,如果在这时期,能让孩子处于安全让他们感到身心舒适且得到支持的环境,那么他们将拥有发掘自己才能与天赋的潜力。要做到这些,要求家长了解孩子成长的规律,做到尊重孩子的差异、人格尊严等,立法突出了国家对家庭教育的支持和服务,以法律的形式引导父母建立良好的育儿观,协同学校、社会助力孩子的成长。以学法、讲法为载体,学校、家庭和社会正在形成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合力,社会对家庭教育的关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智则国智,为了所有的孩子,让我们共同努力吧!


2022年5月9日-5月15日是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周。在常态化的宣传学习和工作实践中,我深刻了解和体会到妇联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和优势,特别是要不断提升妇女同胞的自我能力和综合素质,才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

石狮市宝盖镇妇联“咱厝边”家庭服务中心作为2020年度全国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方面积极探索和践行引领,一是政策宣传引领行动,多形式、多渠道推进《全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宣传普及;二是家校社联盟行动,积极主动整合各方资源,完善家校社联动机制;三是“三全”社区家庭教育促进行动,在社区组织丰富多样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四是健康成长陪伴行动,重点围绕综合素质提升,开展形式多样的亲子家庭家风家训活动。

我们始终提倡以更加开放包容,兼收并蓄的精神让每个家庭在教育孩子方面形成理性的共识,不断催生符合现代社会需要的“最美家庭”,让家庭更加和睦,社会更加和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法律,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一是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从培养时代新人、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意在解决家庭教育本身所存在的“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等突出问题,对家长的家庭教育行为进行正确的指引和必要的规范。二是让家长从“合法”走向“合格”,以法律制度的方式,保障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为家长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可见,这部法律的核心要义不在于管家长,而在于遵循家庭教育的基本规律,给予其最大程度的支持及为家长赋能。

“双减”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续而来,家庭教育的“依法育儿”时代已经开启,这给家庭教育提出更高要求,家长带娃,不仅要与时俱进,更要“与法俱进”;不仅要依法带娃,还得科学带娃,树立理性的成才观,将其身心健康、人格健全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从法律的高度,将家庭教育进行了专门立法,使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父母“依法带娃”,家庭、学校与社会协同为孩子健康成长护航!

如何促进家庭教育落地,提升家庭教育质量?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的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对孩子的启蒙和成长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孟母三迁”“岳母刺字”的故事,也充分反映了良好的家庭教育在造就优秀人物过程中的作用。

学校要提升家庭教育的指导与服务能力,以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为目标,以促进家长的家庭教育主体作用为导向,丰富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开设亲子阅读、家庭劳动、生命教育、健体锻炼、研学实践等德育课程,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委员会、家长志愿者、家访等多元途径,科学高效帮助家长们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增强协同育人的实效性,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子不教,父之过’,上升到法律了?”

“养而不教,教而不当。涉嫌违法了?”

2021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表决通过,2022年1月1日起新法施行。消息一出,微博、微信、朋友圈、各种家长群都被这个重磅消息霸屏。

“至乐莫如读书,至要莫如教子”,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是潜移默化、天长地久的,良好的家庭教育对于孩子的一生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今,这个传统的道德问题上升为法律问题,有人质疑“教育自己的孩子为什么要法律来约束?”。实际上,孩子是国家未来的希望,他从来都不是父母或监护人的私有财产;而且,很多家长普遍存在误区,认为自己工作忙没时间,教育孩子交给学校就够了,忽略了自身的责任。如今,法律为大家指明方向,明确了未成年人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这同时也是对当下“双减”政策的呼应。

家长在法规的引航下实施积极的家庭教育,配合学校,减轻课业学习负担,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休息、娱乐和锻炼,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这就是社会和民众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期待吧。


父母是最好的老师,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温馨港湾,

而家庭教育更是学校教育的基础。

让我们携手同行,

为孩子撑起一片爱的天空,

促进孩子健康快乐,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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